服務條款與辦理約定
服務條款
一、服務性質
本站提供的是入藏函(《外國人入藏旅遊批准函》)與邊防證的申報協助服務,不是行政許可機關,也不代表任何行政機關。是否受理、是否籤批、籤批時間均由主管部門決定,本站不對籤批結果作出承諾。
入藏函與邊防證由主管部門簽發,本站不收取、也不代收任何政府性費用。您支付的款項為申報協助服務費,對應下列人工服務:證件資料核對與規範化、行程與住宿資訊梳理、材料翻譯與整理、申報提交、進度跟進、出函通知,以及一次資訊修正協助。具體服務項以下單頁面列示為準。
二、辦理條件與材料
旅客須提供真實、準確、完整的證件資料,並確保證件在有效期內、姓名拼寫與證件完全一致。行程須精確到每日住宿城市與酒店名稱。因資料不實、證件失效、行程與實際不符或表述模糊導致退回、延誤或無法辦理的,由旅客自行承擔相應後果。
三、辦理週期
頁面所示辦理時長為常見情況下的參考時長,不構成時限承諾。實際時長取決於主管部門當期受理量、材料補正次數與節假日安排。選擇加急件可縮短受理與申報環節,但不改變資料要求,也不保證任何具體出函日期。
四、費用與退款
1. 申報尚未提交前申請取消的,可全額退還服務費。
2. 因主管部門未予批准導致無法出函的,退還服務費,並扣除已實際發生的成本:材料翻譯與整理、加急通道受理、已完成的申報提交。扣除項按實際發生計,退款時一併說明。
3. 因旅客提供的資料不實、證件失效、行程與實際不符導致無法辦理,或辦理中途自行取消的,按已實際完成的工作量結算。
4. 已出函的,因辦理工作已實際完成,通常不支援退款。
5. 退款按原支付渠道退回原支付賬戶,到賬時間以支付渠道處理為準。
五、雙方責任
本站負責按約定完成申報協助工作並及時同步進展;旅客負責提供真實資料、按通知及時補充材料,並自行安排交通、住宿、保險等本服務範圍之外的事項。
因不可抗力(含自然災害、道路管制、臨時管控、政策調整等)導致行程或辦理受影響的,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,本站協助辦理改期或按未完成部分結算。
六、其他
本條款未盡事宜,按相關法律法規與主管部門規定執行。條款內容如有更新,以本頁最新版本為準。